最近有个潜逃海外13年的黄姓男子,回到新加坡第一件事就是被抓了回去,履行当年没有完成的鞭刑!
事情要从2008年说起,当时因为欠下高利贷,黄某和同伙先后闯入两户人家,偷走了至少3700新币的奢侈品和现金。
在寻找要偷的东西时,黄某发现了一把笔刀,顺进口袋里,后来成为犯罪的凶器。
在第一个房子他们没太多收获,发现有一个平台可以连接到边上的二楼,于是顺着爬到了隔壁的房子。
不过黄某的同伙很快被屋里的男孩子发现行踪,黄某上前抓住男孩的肩膀,警告他不要发出声音,并手握笔刀索要钱财。
姐姐看到弟弟正在流血很害怕,又看到笔刀抵着他的脖子,只能按照黄某说的去找胶带纸。
之后他马上把目光转向女孩,对她推推搡搡、在她身体上进行摸索,女孩因为手被绑在背后,并且怕兄弟受到伤害,不敢喊叫或逃跑。
他甚至还问她多大了是否还在上学,并且恬不知耻地说“我们本来能成为朋友的。”
完事之后,黄某带着抢来的钱财满意离开,可怜的女孩吓得一直等到听不到任何声音,才敢穿上衣服,去找她的弟弟。
黄某也清楚自己一时起意犯了大罪,在新加坡性犯罪都是妥妥要鞭刑的,于是第二天他就离开新加坡逃到了泰国。
控方要求判处黄某6年监禁和9下鞭刑,并说他的罪责比同伙的更大,因为他策划了这次抢劫、还性侵妇女。
在新加坡性犯罪的人可以被判处最高三年的监禁,并处以罚款和鞭刑;另外抢劫罪的处罚是2至10年的监禁和至少6次鞭刑。
因为性犯罪而被鞭刑的滋味,不单单是本地人尝试过,曾经有个来自中国的工人也被打得血肉模糊。
2013年,一名来自中国的客工梁某上了法庭最后被判鞭刑,检方称他在新加坡10天之内袭击了3名女性的胸部和敏感部位。
根据第一名受害者(女,26岁)描述,那天她正在电梯里面打电话,当电梯门快关上时,梁某冲进了电梯。
结果当电梯停下时,梁某把手伸进了这名女子的衣服,用手指戳她的胸部,女子惊愕到没反应过来。
她说梁某举止怪异,在戳完胸部后跑出电梯,但电梯马上关门时,梁某又回到电梯,打算再次性骚扰。
这个时候女子反应过来,立刻按停电梯用华语大喊“有人骚扰!”,梁某这才慌忙逃跑。
对于这样一个新闻,当时中国的媒体进行了广泛地报道和宣传,意在提醒中国公民在海外要遵纪守法。
还有网友想起,好像美国人也在新加坡被抽过,只要你犯事了,不管是哪国的人都逃不开鞭子。
↓2020年8月20日英国外交部发出一份声明,强烈谴责新加坡政府对31岁英国公民叶明源施以“酷刑”,他曾多次携带和运输少量毒品在新加坡被抓。
每次国内有令人气愤的社会案件发生时,朋友圈就会有声音说新加坡“鞭刑”这样的一个东西太好了,应该给坏人来几鞭。
现今的新加坡鞭刑是在医学标准的严格监督下,按照法定执行程序,用藤条制成的刑鞭击打罪犯臀部的一种法定刑罚方法。
新加坡基本没真实的鞭刑执行影像流出,但是影视作品中有过比较逼真的描绘。
鞭刑的刑具是类似油画架的木架,顶部相连而底部分开,底部由四根木头拼成的矩形木框以固定刑架,
我们注意到臀部周围的腰部和大腿部分均有护具予以保护,以防止行刑官失手时而伤及他处,造成身体其它部位乃至器官的损伤。
鞭刑所用的藤鞭规格为长约1.2米(3.9英尺),直径不超过1.27厘米(0.5英寸)。行刑前要将其在清水里浸泡一夜增加柔韧性。
据说鞭刑官在上岗前都受过特训,通过鞭打沙袋、假人和香蕉树练习技能,以求制造最大限度的疼痛,同时产生最小程度的永久伤害。
行刑狱警的技术很高,不会有两鞭打在同一地方的,后一鞭会比前一鞭略高或略低。
他们之中有狱警、医务官、医务助理等,根据新加坡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赋予了医务官决定是不是用刑、中止用刑的权力。
比如犯人当场晕厥或休克,狱医有必要进行苏醒抢救,在行刑后狱医一定要马上验伤,跟踪治疗和护理。
其实这种让医生出席鞭刑现场的做法,曾遭到某些国家的医学组织谴责,但新加坡认为这恰恰是出于人道。
撕心裂肺的惨嚎和血肉模糊的伤口,力求给犯人留下永远的阴影,目的不仅是惩罚,也是预防犯罪。
虽然新加坡的鞭刑颇受争议,但它是“严刑峻法”的一部分,维持新加坡良好治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假如没有鞭刑,新加坡这样外来人口流动大,作为国际枢纽城市可能会沦为“犯罪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