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改环资〔2025〕68号)及商务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合乎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合乎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照片。
上述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审核后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设区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设区市财政部门依据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意见一并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在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补贴发放情况做确认。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不再列出)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旧车并在江西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四档:1.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5000元;2.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3.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4.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位个人消费的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合乎条件的消费者应通过登录省级服务平台汽车置换更新专区,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照片。
(3)转让旧车信息,需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购置新车信息,需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上述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补贴申请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标准要求的,省级服务平台应每5个工作日将审核通过后的补贴申请,按新车发票开具地分别汇总,并提交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设区市财政部门依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各地在收到省级服务平台补贴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核拨工作。申请人可通过省级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且未在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问题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省级服务平台上对补贴发放情况做确认。
对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对2025年1月1日起至1月7日期间,全部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照《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执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瓶车并在江西换购合格电瓶车新车的,给予500元补贴,其中对交售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瓶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瓶车的消费者额外再增加100元补贴。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瓶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
为公平、规范、高效推动电瓶车以旧换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省商务厅通过省级服务平台电瓶车专区,征集参与销售商户和合格产品。参与商户、品牌企业在活动期间均可按要求提交资料,经审核公示后分别入选电瓶车以旧换新销售商户信息库和合格产品信息库。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消费者应通过登录省级服务平台电瓶车专区,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照片。
(3)旧车信息。回收企业对个人消费者交旧车辆(含电池的整车)反向开具的发票照片及信息。
(4)新车信息。上传新车发票照片及信息,新车登记证照片(或电子登记证照片)及信息。
以上资料的身份信息均需保持一致,且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旧车辆残值按市场行情报价由消费者与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回收企业(由各设区市征选确定)自行结算或委托销售商户代理,回收企业向个人消费者反向开具发票。
补贴申请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标准要求的,省级服务平台应每5个工作日将审核通过后的补贴申请,按新车发票开具地分别汇总,并提交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设区市财政部门依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各地在收到省级服务平台补贴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核拨工作。申请人可通过省级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且未在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问题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省级服务平台上对补贴发放情况做确认。(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洗烘一体机等)、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组合灶、智能灶、燃气灶、电磁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均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8类家电产品,按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20%给予补贴。
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均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4类家电产品,按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20%给予补贴。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打印机、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干衣机等4类家电产品(均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
每位消费者上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每人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最终成交价格指商品售价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各类优惠后开具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且产品最终成交价格不得超出我省在售家电产品信息库中限高价(指导价)。
为公平、规范、高效推进家电以旧换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省商务厅通过省级服务平台家电专区,征集参与销售商户和产品。参与商户、品牌企业在活动期间均可按要求提交资料,经审核公示后分别入选参与商户信息库和在赣销售家电产品信息库。
个人消费者按照支付立减方式即时享受政府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商户先行垫付、后期申领。垫资商户应通过登录省服务平台家电专区,清晰、准确、完整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垫资商户提交的资料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且上传信息须与消费者、销售产品相关基础信息保持对应一致。
补贴申请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标准要求的,省级服务平台应每5个工作日将审核通过后的补贴申请,按家电销售发票开具地分别汇总,并提交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设区市财政部门依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垫资商户的对公账户。各地在收到省级服务平台补贴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核拨工作。垫资商户可通过省级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且未在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问题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省级服务平台上对补贴发放情况做确认。(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公平、规范、高效推进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以旧换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省商务厅通过省级服务平台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专区,征集参与销售商户和产品。参与商户、品牌企业在活动期间均可按要求提交资料,经审核公示后分别入选参与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购买补贴活动商户信息库和在赣销售手机等3类数码品牌产品信息库。
个人消费者按照支付立减方式即时享受政府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商户先行垫付、后期申领。垫资商户应通过登录省级服务平台手机数码专区,清晰、准确、完整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垫资商户提交的资料应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且上传信息须与消费者、销售产品相关基础信息保持对应一致。
补贴申请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标准要求的,省级服务平台应每5个工作日将审核通过后的补贴申请,按数码产品营销售卖发票开具地分别汇总,并提交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设区市财政部门依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垫资商户的对公账户。各地在收到省级服务平台补贴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核拨工作。垫资商户可通过省级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且未在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问题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省级服务平台上对补贴发放情况做确认。(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装修用到的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等物品和材料(见附件,鼓励各个地区将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上的,按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终成交价格指商品售价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开具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每位消费者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每位消费的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以每套房、每户家庭为单位做补贴的,参照上述确定补贴限额标准。同时,鼓励各个地区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和居民消费实际,科学合理拓展补贴产品清单。
个人消费者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标准、补贴限额及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为公平、规范、高效推进家装厨卫焕新,各地要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家装厨卫焕新,通过各地服务平台征集参与销售商户和产品,组建活动商户信息库和产品信息库。
各地可采取发放消费券或刷卡立减方式实施补贴,突出惠民便民,通过群众广泛知晓、日常使用频次较高的政务平台、手机应用程序等发放补贴资格。各地服务平台要与省级服务平台数据归集接口实现对接,做好实时补贴资格校验及数据共享归集工作,力求及时高效兑现补贴优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综合设区市非流动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资金执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设区市支持资金规模,按照“激励相容”原则,资金分配向工作成效较好的设区市适度倾斜。中央直接向地方安排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资金,按照总体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我省地方配套资金按照省级与设区市本级9∶1原则共担,县区原则上不负担。对超出中央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且中央不再负担的部分,原则上按照省级与设区市本级9∶1共担。各地要及时完成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好支持政策衔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按规定予以收回。鼓励各个地区探索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做好配套优惠支持,充分的发挥政策撬动作用,让我们消费者享受更多实惠。(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资金使用管理负主体责任,严格管理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不可以通过举债筹集配套资金。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兑付审核,切实防范骗补、虚假冒领、挤占挪用等违反法律法规问题。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财政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并将清算结果抄送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督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好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兑付和使用监管等,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优化参与门槛。各地要合理确定、及时来更新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
(二)提升便民服务。省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平台,承担2025年江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服务工作,并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告。各地要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流程,减少非必要审核层级和环节,在做好资金监管前提下,最大限度方便消费者。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采用预拨部分资金、滚动拨付资金等方式,简化审核流程,降低政策参与主体垫资压力。
(三)规范市场秩序。各地要加强对参与活动商户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组织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营销售卖价格公开承诺,严厉打击骗补、套补、价格欺诈等行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各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查处。(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引导,强化跟踪评估,简化补贴流程,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本细则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解释,并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调整。此前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各地可根据真实的情况,细化本地区贯彻落实措施。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